流浪乞讨人群是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自2003年8月1日起,国务院正式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该办法实施11年来,市救助站始终遵循“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临时困难,让他们回归家庭,与亲人团聚。
对于很多普通市民来说,救助站依然是一个陌生、神秘的地方。市救助站副站长承文菊说,我们之所以举办开放日活动,是想让更多市民了解并参与到救助工作中来。去年一年,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了2000人,累计为7000人次提供了食宿、医疗、通讯、返回、接送以及安置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象需具备四个条件:即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上述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然而,街头仍有不少流浪乞讨者宁愿以乞讨为生浪迹街头,不愿接受救助,其中不乏生性好逸恶劳,不属于救助对象的“职业乞丐”。他们利用市民的爱心敛取钱财,更有不法分子利用和操纵流浪其他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沿街强讨,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交通安全、市容市貌和社会稳定。”承文菊说。
救助站工作人员讲解了如何鉴别“职业乞丐”的方法,往往他们会在固定的场所扮成残疾人、孕妇、学生、驴友,或是带着孩子,尽量把自己的经历描述得很惨,博取市民的同情心,他们不会向救助站申请救助。
为此,市救助管理站向全体市民倡议:
一、请您积极参与救助管理办法的宣传,主动向自己的亲友和街头乞讨人员宣讲救助政策、救助条件,使救助管理办法家喻户晓。
二、当您在街头发现流浪乞讨者时,请拨打“110”报警电话与公安部门联系,或与当地城管部门联系,由其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至救助管理站,也可拨打救助管理站24小时求助热线“86664045”或直接引导流浪起到人员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地址:中吴大道水渠路28号)。
三、不要直接向街头职业乞讨人员施舍钱物。您同情弱者的本意是无可厚非的,但要学会分析识别真伪,防止一些好逸恶劳、不劳而获、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人利用您的爱心而钻空子;更不能间接地纵容和支持不法分子利用和操纵流浪乞讨人员强讨强要的行为。
四、通过正规的渠道献爱心。您如果要捐助行善,应通过各级政府或专设机构进行捐助。只要您不直接施舍街头职业乞讨者,街头的职业乞讨现象就会大大减少,我们的城市将会更加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