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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日和镇工业园区多家企业如此排污不止!究竟是何缘故

 时间:2018-03-11 23:50:45来源:责任编辑:

政府狠抓环保 企业肆意排污

——朱日和镇工业园区多家企业如此排污不止!究竟是何缘故?

近期多次接到举报,内蒙古苏尼特右旗朱日和镇的一些企业,每天都有大量的黑烟废气排放,并且气味特别的刺鼻难闻。2017年11月19日,我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落实举报情况。

朱日和镇位于苏尼特右旗南部,如今是西苏旗的工业重镇,也正是工业重镇这些重工企业的出现,让这个曾经拥有蓝天白云、绿草幽幽的美丽草原之镇,如今变成雾霾严重、荒草丛生,甚至有的地方是寸草不生。

让我们觉得匪夷所思的是当地环保执法人员说企业是与他们打擦边球,利用他们休息的时间去排污……,难道他们的执法权限只有白天吗?真的是白天不管夜的“黑”吗?

一个安装有环保装置的企业,但事实上却仍然是在每天晚上与凌晨开始疯狂的排污,调研人员亲临排污现场,只见浓浓的黑烟与灰色气体“漫天飞舞”,刺鼻的臭气让人难以呼吸。生产后的工业废料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就囤积在场外的草地上,工业污水也是任其肆意的流向场外的草地上,周围的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真的不明白他们这样违规的操作又是如何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的环评、排污等手续。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第四十九条 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在调查中,一位姓刘的大爷向我们讲述:由于他和老伴是十多年前搬迁到此地居住的,所以未能享受到前几年政府给朱日和工业园区居民的安置房,只能继续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生活,每天当企业排污的时候,漫天的灰尘和刺鼻难闻的如同“死人臭”味的气体就直接侵袭着他们。

在这里我们不去评论政府的搬迁安置工作做的如何,但我们想为一对现已八十多岁高龄的老人向政府说说,既然当初他们能够千里迢迢的搬迁到此居住,说明是曾经的朱日和那美丽的生存环境与热情友善的风土民情深深吸引了他们,如今当地政府难道只因为搬迁条款就这样丢下两位老人了吗?莫让曾经拥护和爱戴你们的老人寒心啊!

根据相关资料记载,有毒物质排放环境隐患:排放有毒物质毒性大,持续时间长、堆积废渣污染土壤、废水污染附近水域和地下水源、挥发物质污染大气、对附近居民和工人身体健康造成威胁。矿渣排放环境隐患:耕地破坏、土地酸化、土地砂化、地面滑降塌陷、土壤板结、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朱日和镇工业园区企业违规处理“三废”、如此肆意排污的行为不单是忽视中国环境保护法,更是为了利益而肆意践踏他人的健康与生命!一例例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已经证实:企业的违规操作+监管部门的玩忽职守与放纵=悲剧的发生!希望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尽快行动起来,依法监管企业、责令企业依法安全生产!我们将对此事件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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