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
“能源枯竭、温室效应 ”更是当前人类生存面临的两个重大问题。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维持自身的存在和发展,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以后,“环境保护”便成为一种专业术语。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环境组织发表的一份报告说:“空气污染已成为全世界城市居民生活中一个无法逃避的现实。”
如果人类生活在污染十分严重的空气里,那就将在几分钟内全部死亡。工业文明和城市发展,在为人类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也把数十亿吨计的废气和废物排入大气之中,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圈却成了空中垃圾库和毒气库。因此,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和污染物达到一定浓度时,就会对人类和环境带来巨大灾难。
对我国到2050年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无论是“美好生活”还是“美丽目标”,都让人想到环境及生态建设,而包括清除各种污染在内的环境治理已是人民群众最突出的需要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落实减排承诺”。
近年来,雾霾天气在我国的频繁出现,空气质量问题已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国家相关部门为了治理环境污染不断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用以彻底抵制,并对涉嫌“污染”违法行为的负责人均进行了严肃的处理。
然而,新“环保法”的隆重出台,2017年国家“大气十条”的终期考评年,“铁腕治污”、“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却并没有阻挡住部分地区“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严重的违法违纪现象。
在部分地区,政府的“三令五申”俨然一张废纸,政策不落实、制度不执行,无视国家利益、无视社会利益、无视人民群众利益;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旗帜下顶风而为,为图私利、不惜冒犯法律,“光明正大”地“排放”、“肆无忌惮”地“污染”的行为反而愈演愈烈。
而相关监管部门的零(零作为)、容(要包容)、忍(需忍耐)的“大度风范”与被监管对象“沆瀣共进”的和谐着调更是无时不刻的显现着当地政府公权力的腐化。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和农村建设的步伐加快,城市周边不同规模的建设用料厂日益增多,但是在用料开采、加工、装载和运输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亦日趋严重。同时,因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经济赔偿等问题也呈逐年上升趋势。
位于经度106.547704,纬度28.476458的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温水镇星文村附近X320县道旁,这里便有一个无名的石料厂。但是,整个场区根本毫无任何防风抑尘等防尘围挡设施,也无任何苫盖、喷淋等降尘措施;没有任何密闭装置,无任何“三防”措施。有的只是一台装载机以及随着风在蔚蓝的天空中肆意弥漫的粉尘、灰尘。
场内,一堆堆骨料毫无遗漏的暴露着,完全无组织排放。生产设备也未安装粉尘收集装置,生产后的工业废料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就囤积在场外的草地上。生产后的工业污水也是任其肆意的流向场外,周围的植被遭到严重破坏,企业污染周边环境严重程度令人震撼。而企业周围,却是一片片绿油油的基本农田。
在不远处,大道旁又有一家名叫“温水镇三元免烧砖厂”的厂子在与其争相媲“污”。戏剧化的是,该“砖厂”略具风骚的是多了一些断断续续来往无冲洗的车辆和破碎的几间厂房以及无硬化的场地。
粉尘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大,特别是对老人和小孩的影响更大。常年身处粉尘污染环境会引发心血管、哮喘、支气管炎等多种疾病,对身体健康极为不利。同时,粉尘污染还会影响到植物的光合作用,甚至直接导致蔬菜减收、农作物减产等。
加快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共中央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制定违背科学发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2015年8月,中组部发布《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其中提到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党政同责”。2017年2月6日,环保部与公安部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对三部门在依法惩治环境犯罪行为时如何进行案件移送、如何配合等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办法》提出,公安"110"报警平台也可受理环保举报,同时对于环保部门移送的案件,公安部门也应在3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此举意味着,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或将常态化。
最高法和最高检针对环境污染问题也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四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二)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 (四)在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实施前款第一项规定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以污染环境罪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环境保护部也曾下发《关于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做到“三不”、“三直”,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
而贵州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提出实行"六个一律"并开展环保"利剑"行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以强化环境执法的重要抓手,建立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年度考核奖惩机制,每年初组织对各地上一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和评估结果向社会发布,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追究。并与各市州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地政府对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建立由副省长担任召集人,包括贵阳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20个单位和部门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方案中涉及的"大气污染源综合治理"、"重污染企业搬迁"等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的任务,确定其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由"联席会议"统筹调度、督促。
但是,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大气污染依旧猖獗,监管失职、防治难上加难。但究其内幕如何,是否存在“人情执法”、“保护伞”、“官商勾结”沆瀣一气共谋“钱”途之类的潜规则现象,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郭刚 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