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以“准备在廊坊燕郊购房但户籍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的名义,和一名房产中介人员联系,据介绍,可以通过与有燕郊本地户口的人办假结婚,从而符合限购要求。而在北京,一次“假离婚”买房,单是利息的差距就相当于一个平均工资水平的职工“不吃不喝干10年”。一段时间以来,“假离婚”以及因“假离婚”而发生的“真离婚”,频频见诸媒体。(《经济参考报》)
而大规模的“假离婚”现象,则至少发生在十几年前。据《燕赵都市报》报道,2005年8月,华北石油管理局出台下岗再就业政策,规定双职工都买断工龄的,有一方可以上岗;离婚后的下岗职工等同于单职工,可以上岗,但以离婚证为准。此举迅速引发众多夫妻突击办理离婚手续。一名大学新生离家前,还硬逼着“离婚”的父母各写一份保证书:“永远相伴,不能分离……”
再往后,随着城市化的勃兴,与拆迁补偿有关、与宅基地分配有关的“假结婚”、“假离婚”持续出现。到了2013年“新国五条”重拳调控房价时,为了获取购房资格,“假离婚”现象更是司空见惯,一再挑战社会规则、公共秩序与法律尊严。而眼下,随着部分地区把婚姻、户籍等与购房、购车资格挂钩联动,“一纸婚书”更是成了一些人突破政策限制、获取灰色收益的“敲门砖”。
“假离婚”现象盛行,当然与一个时代的观念价值变化、民众的个性解放诉求有关。当下,随着教育的普及乃至个体权益的张扬,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很多人的婚姻家庭观念都淡化了。很多时候,家庭已不再是唯一的避风港,而婚姻也更多倾向于利益扭结而非完全是情感归宿。
有必要指出,“假离婚”看似讨巧,常常弄巧成拙。这些年来媒体常有报道,一对夫妻完成“假离婚”后,结果一方心生异心,或者早有二意,于是变成了事实上的真离婚,一方真是“赔了夫人(丈夫)又折兵”。对此风险,“假离婚”当事人不可能不知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通过“假离婚”可能达到各种利益目的。
“假离婚”背后有“真问题”。具体指向两点,一是婚姻信仰问题,表现为利益诱惑面前,能不能恪守初心、敬畏婚姻;二是制度设计问题,表现为在制度设计时,能不能科学严谨、防患未然。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生活负责,为了获得一些额外利益而“假离婚”,是一种严重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行为,也是对婚姻关系的不尊重。而一项制度在实施前必须进行全面评估,防止造成可能的“副作用”。
面对“办个假离婚,相当于增加10年收入”,更应该关注中国式“假离婚”背后的真问题。不得不指出,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确实还存在一些“见利忘情”的倾向;而我们的制度设计,恐怕也存在一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拍脑袋”的情形。而根本之策,则在于公共政策要真正体现公共性,既要“参酌民意”,也要“查漏补缺”,从而释放对民众的善意。为什么总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畸变?根源就在于某些政策并非基于对现实的深刻了解,也没有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而不过是“等因奉此”的产物而已。
作者:徐田